宜蘭法院
與大地、歷史(傳說)的對話
以龜山島在歷史(傳說)中,美麗的噶瑪蘭公主與龜大將深植人心的愛情故事為延伸,將龜背龜甲拼圖般的紋理,作為設計的聯想;觀察宜蘭現有街道及自然環境的分佈,由道路、田埂、山、水、海、房子……等,自然╱人工交錯形成地景拼圖般的紋理,作為設計的聯想;根據宜蘭新縣政府中心地區規劃中所包括之「都市軸」、「龜山軸」、「內環」、「中環」、「外環」等五個原素,所形成新縣政府中心廣場的向心點為中心,向外輻射所形成的都市拼圖般的紋理,作為設計聯想。由上述三點做為本案設計構想的文本(text),經由混血(hybrid)、醞釀、轉換的過程,產生出本案基本配置的主要概念,企圖與現有大地紋理,舊有歷史(傳說)相互呼應,並延伸作有機的整合,希望能藉此展望本土建築環境的未來,成長出新的可能性,以達到承先啟後的目標。與人、神的對話
取古代衙門公堂兩側衙役所形成的莊嚴、肅穆之空間意象,將人與人的關係經超越(Transcend)轉換成人與神對話的可能性,以法庭空間群(由衙役的聯想),及圓頂天光長廊(神與自然的聯想),所形成的對稱、重複之長形空間,塑造出空間莊嚴、肅穆的氛團,以期使經歷此空間的使用者(法官、律師、被告、原告、家屬等),都能激發其內在的良知,進而產生深刻的反省,而執法人員能在考量情、理、法原則下,做出公平、公正的判決。與自然(山、海、土地)的對話
本案中的主體建築(小法庭群),以軸線對應龜山島,並在西側收一靠背般的弧牆,產生背山面海之效果,整體建築群並與新縣政中心及新縣議會大樓等建築相互呼應,共同界定一完整內聚的虛空間,以強化新縣政府中心區域戶外空間的意象。法庭本身除了是古代莊嚴、肅穆之衙門般聯想外,其本身的結構為預鑄系統,外牆由預鑄板組合,而內部使用木質的Panel系統,而外部使用能隨時間產生變化的銅綠銅片作為外飾,配合法庭群像小丘般的外形,使人與附近環境的中央山脈及龜山島(綠)產生聯想,至於建築物的人工水池則令人產生海的聯想。其他部份的建築外牆,以水泥摻色粉或紅磚牆做為外飾,以呼應土地的質樸與原真。與台灣生命力的對話
運用內部空間虛(void)╱實(solid)的轉換,光影明╱暗的變化,配合外部環境建築╱地景(水、植栽、地形……)之figure╱ground方式,由裏而外、由外而裏(inside of outside╱outside of inside)延伸交織,並應用本土材料(紅磚、水泥牆摻色粉、玻璃……等),交互搭配運用,使本設計同時擁有地景、雕塑及建築之特性(in-between Landscape. Sculpture and Architecture),藉此與「台灣生命力產生對話,展現台灣特有的「莽動」野性行為氣息。創造內外空間相互穿透交織的樹林
․「架構性」的安排樹木,強化建築之特性及其內部空間層次,賦予建築空間一全新向度。․樹木的圍蔽塑造出「內院空間」,並配合建築空間的延展性,創造室內、外之空間穿透性及整體性。
․樹陣(Bosque)的通透性,延伸並結合基地西北側的長形綠帶(主軸)。
東側樹木的安排「框取」出建築正面的「水池」,突顯它在本案景觀中的主體性,利用樹林之疏密配置,保持了兩處進口的自明性及引導性。
․利用樹木的安排所形成的基地戶外的景觀與環境,自然的將建築融入整體區域的地景中。
․樹木、水池的橫向綠條,及延伸進入室內的紫竹植栽,將建築固著於土地中。
․水之意象:淨化、沈靜──對於基地內外兩造環境;清透、透明化──對於法庭建築。
分類 | 競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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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點 | 宜蘭縣 |
年份 | 199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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